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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》《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》《关于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》,拟对27宗采矿许可证予以注销,现向社会公示,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,公示期满后予以公告注销,注销后生态修复等相关义务由原矿权人履行。
特此公示。
拟公告注销采矿许可证基本信息如下:

公示时间: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月22日
公示期内,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宜春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反映。
联系电话:0795-3218003
宜春市自然资源局
2025年12月12日